見田 · 见田律师事务所

姜某某诉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民商事诉讼 · 2026 年

案情概述

原告姜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曾系恋人关系,原告主张在恋爱期间为被告代付装修材料款、物业费等共计24000元,分手后多次催讨未果,遂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 本所律师在此案中作为被告委托代理人,在被告证据不足的实体困境下,准确捕捉“时效已过”这一程序性防御武器,实现“以程序胜实体”。

办案结果:完全驳回原告诉请,被告无需偿还任何款项,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本案例承办律师

王美琼律师 — 专职律师 ·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专长婚姻家事、土地纠纷、合同纠纷。 王美琼律师,湖南见田(海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商事部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生涯始于高对抗性的商事与刑事领域,深度参与大量股权纠纷、合同争议、企业合规及资金链路追踪案件,在复杂商业博弈中打磨出敏锐的财产线索嗅觉与严谨的证据链构建能力。她将成熟的商事思维注入婚姻家事法律实践,构建了“家事+商事”一体化解决方案,尤其擅长处理涉及公司股权、合伙企业份额、房产投资等复杂财产形态的婚姻家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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