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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某诉海南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赵某等服务合同纠纷案

民商事诉讼 · 2026 年

案情概述

谢某某与海南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月子中心服务合同,后因公司停业,双方解除合同并约定退还剩余服务费21028.56元,但公司未退。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公司退款,并认为被告赵某私设账户、财务混同、滥用股东权利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要求被告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本所律师作为被告赵某的委托代理人,律师通过完整举证(微信经营码收款→转入公司账户→用于经营支出)构建了“代收代付、资金清晰”的证据链,成功阻断原告关于“公款私用、财务混同”的指控。

办案结果:一审胜诉且二审维持原判,被告零责任。

本案例承办律师

王玲律师 — 专职律师,专长刑事辩护、商事纠纷、侵权纠纷。 王玲律师,湖南见田(海口)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部副主任,法学学士。长期扎根刑事辩护一线,摒弃“广而杂”的传统模式,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深度耕耘。她以私彩类非法经营案件为核心研究方向,积累了扎实的实务功底与大量成功辩护案例,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差异化专业优势。同时担任多家海南本地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贯通刑、民、行多领域法律知识,擅长以刑民交叉视角拆解复杂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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