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田 · 见田律师事务所

王某某诉某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 2025 年

案情概述

原告王某某于2016年11月与被告某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项目部)签订《钢筋工程内部劳务承包合同》,承包其项目的钢筋工程,并于2018年1月竣工。 2021年10月双方确认结算总款1,153,248元,被告已付860,000元。2024年1月,被告财务人员书面确认尚欠292,000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本所律师于2025年5月起诉,要求支付欠款292,000元及逾期利息、律师费等。

办案结果:以调解方式胜诉。双方确认截至2025年4月25日,被告尚欠劳务费242,000元、利息、律师费、诉讼费合计366,219.92元。被告需分期结付费用,同时律师费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案例承办律师

王玲律师 — 专职律师,专长刑事辩护、商事纠纷、侵权纠纷。 王玲律师,湖南见田(海口)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部副主任,法学学士。长期扎根刑事辩护一线,摒弃“广而杂”的传统模式,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深度耕耘。她以私彩类非法经营案件为核心研究方向,积累了扎实的实务功底与大量成功辩护案例,形成“人无我有、人有我精”的差异化专业优势。同时担任多家海南本地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贯通刑、民、行多领域法律知识,擅长以刑民交叉视角拆解复杂争议案件。

王玲律师承办案例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领域其它案例

← 返回成功案例